菲律宾唯一一家玻璃制造商AGC平板玻璃公司近日已经向政府提出请求,希望对进口透明和有色浮法玻璃进行10年最大限期的保护措施。
工商局局长审核批准AGC的请愿书后,关税委员会将于2009年9月18日,星期五正式展开调查。
该保障法案最大限度允许保护措施实施长达10年之久。到目前为止,当地玻璃制造商已经享用了6年的特保措施,在3年特保到期以后,又续保了三年。
现6年已经到期,AGC已经再次提出续保请求,希望再次能够享受这项保护措施4年,达到该法案规定的10年最大期限。
一关税委员会成员说:“如果委员会批准了该项申请,此次续保也将是最后一次的延长。” AGC希望针对以下产品使用保护措施:进口透明和有色浮法玻璃(AHTN Sub-Heading Nos. 7005.21.90 and 7005.29.90)和压花玻璃(AHTN Sub-Heading Nos. 7003.12.20, 7003.12.90 and 7003.19.90)。
如果继续对这些玻璃产品进行保护,将给AGC足够的时间在国内建立自己的地位,有足够的力量抵抗进口产品。
根据规定,如果当地企受到进口产品的影响,在保护措施实施的期限内,必须提高本行业强有力的竞争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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